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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府今年縣民聯合婚禮時間訂於10月29日,地點在宜蘭火車站前丟丟噹廣場舉辦,參加
資格如下:(徵求26對新人報名參加,5對備取名額。)
(一)男、女雙方須具中華民國國籍。
1、宜蘭縣縣民優先報名16對(並備取5對)。
2、限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市民等縣市新人報名10對。
3、倘外縣市報名未足額,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二)男方需年滿18歲,女方需年滿16歲,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書
面同意,始得參加。
(三)未婚男女係指尚未辦理結婚登記之男女。
二、另,今年聯合婚禮活動近期將公開受理報名,竭誠歡迎您於100年7月1日起至100年8月1
日期間,宜蘭縣的內將婚新人請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報名;台北市、新北市、
基隆市之將婚新人請逕向宜蘭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呂欣穎小姐報名(請先洽詢報名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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