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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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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問村里長的權責為何?
發表人: 劉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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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100-03-02 00:00
內容: 村里長為無給職,義務協助推行政令及為民服務。其有成績表現者,全賴服 務熱情之力量,每一村里長如能發揮高度服務熱忱,則基層服務工作,必可 收到普遍深入之效果,茲將村里長之主要工作列舉如下: 一、隨時督導村里幹事服勤情形及督促村里幹事辦理有關村里業務或行政命令。 二、召開村里工作會報及鄰長會議,研討應興革事項。 三、參加鄉(鎮、市)公所舉行之村里長業務聯繫會報,提供策進村里業務意見。 四、召開村里民大會。 五、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並盡量擔任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六、核發村里證明事項。 七、災情查報。 八、社會救助福利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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