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自治行政科

列印[另開新視窗]
主題: 請問村里民大會是否每年度召開一次,使民眾的心聲得以表達?
發表人: 劉OO
E-mail:
發表時間: 100-03-02 00:00
內容: 有關村里民大會召開情形,在早期未精省前,每年應召開一次,但自地方自 治法公佈實施之後,本縣依規定訂定村里民大會及基層建設座談會實施自治 條例送議會審議通過。該條文規定村(里)為反映民意暨解決村里內重大問 題,得視實際需要或經成年村里民十分之一以上書面向村里長請求召開村里 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每年以召開一次為原則。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