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公立禮廳補助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

  • 資料來源:宗教禮俗科

一、洽辦單位: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福園)、宜蘭縣羅東鎮公所(壽園)。

二、服務內容:
於本縣公立禮廳辦理告別式時,提供具聽覺功能障礙之民眾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服務,以保障聽語障者平等參與喪禮之機會。

三、申請資格:
本縣公立禮廳登記使用人或其親友具聽覺功能障礙,並持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身心障礙證明類別為第一或第三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4」、或第二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2」、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且亡者或該名聽語障者為本縣列冊之低收入戶者。

四、服務地點:
宜蘭縣公立禮廳,包括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員山福園)及羅東鎮公所(羅東壽園)所轄禮廳。

五、應備文件:
(一)補助申請表。
(二)手語翻譯暨同步聽打服務申請表。
(三)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亡者或受服務人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五)受服務人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六)服務滿意度調查表及相關照片(告別式結束後提供)。

六、申請方式:
應於告別式舉辦(禮廳使用)之7個工作天前,向殯葬設施管理單位臨櫃或以傳真方式申請「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及其補助,逾期申請者,受理單位不予受理。因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應於告別式前5天向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申辦,本補助計畫採先收費後退款方式辦理,申請人最晚應於告別式結束後5天內補齊相關資料,向殯葬設施管理單位申請退款。

七、受理時間:
本計畫申請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八、補助額度及限制:
手語翻譯服務費每小時新臺幣1,000元,同步聽打服務費每小時新臺幣500元;本縣列冊低收入戶第一款至第三款者申辦,予以全額補助,非屬前開情形者,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自行支付服務費用。同一受服務人每年度最多申請3次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