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處由處長領導,下設副處長協助督導整體業務。底下平行設有 6 個專業科別,執行各項民政服務:

兵役科:辦理徵兵檢查、兵役調查與役男權益等事項。
自治行政科:推動地方自治與選舉業務。
自治事業科:管理輔導公共造產及相關事業。
宗教禮俗科:負責宗教團體輔導與禮俗業務。
戶政科:管理戶籍登記與人口統計等事項。
客家及多元族群事務科:推動客家事務與新住民多元文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