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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禮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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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請問一下:「2013年縣民聯合婚禮」是不是新人事後還要自己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才算合法?
發表人: 劉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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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102-02-27 00:00
內容: 關於台端所提新人參與聯合婚禮事後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乙事,參與本次婚禮之新人請依照宜蘭縣 政府「2013愛你一生-永結桐心世紀婚禮」報名須知。凡本府受理報名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請新人自 行至戶政事務所辦妥結婚登記,本府於婚禮當日(102年5月4日)將會贈送價值1萬6,000元之贈品, 另97年5月23日起結婚採登記制,結婚當事人應到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婚姻始生效 力,感謝台端對縣政之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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