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君
台端您好,有關台端詢問事項敬復如下:
有關台端詢問緩徵乙事,依「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依兵役法第35條第1項第1規定,申請緩徵之學生,學校應依學生戶籍地分別繕造申請緩徵學生名冊,於註冊截止之日起一個月內,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故緩徵係針對國內就學役男,國外就學役男並不適用緩徵規定。
國外就學役男應依「兵役施行法」第48條規定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5條規定,因涉及台端就學學歷、地區等,而有不同應檢附文件、限制。請台端來電洽詢,俾利本府能明確告知台端相關權益。連絡電話:03-9251000分機3060、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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