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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科

列印[另開新視窗]
主題: 電子戶籍謄本如何使用?列印下來可以採認嗎?
發表人: 劉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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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100-03-07 00:00
內容: 一、利用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電子戶籍謄本時,得將自網路下載產製之密文檔儲存於可攜式 儲存媒體(如光碟片、隨身碟…等)或直接列印紙本電子戶籍謄本,提供需用機關(單位)、 機構、公司驗證使用。 二、電子戶籍謄本紙本驗證: 1、驗證者(或單位)連結至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 2、選擇驗證作業進入戶政網路申辦服務驗證作業,於輸入「謄本檢查號查驗」欄位輸入謄本 檢查號共42碼,並按下「確定」鍵。 3、系統顯示電子文件驗證成功或失敗之訊息,若驗證成功可直接點選瀏覽明文資料或以點擊 滑鼠右鍵選擇「另存目標」,將電子文件儲存至指定目錄下。(瀏覽明文資料須使用PDF閱讀 軟體開啟檔案) 三、電子戶籍謄本採電子簽章及電子憑證機制,依據電子簽章法規定產製,其所產製為一密 文檔與戶政事務所核發紙本具有同等效用,並經需用機關(單位)驗證相符者,可供檔存。 四、現行電子戶籍謄本驗證作業請參閱「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之電子戶籍謄本申請及驗 證程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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