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請有意提報申請計畫者,於112年1月31日前檢附計畫書及相關立案資料1份,函送本府(民政處客家及多元族群事務科)審查;俟錄案審核後核定。
檢附「宜蘭縣政府受理客家及多元族群活動申請補助審核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