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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縣內中央管河川、縣管河川及野溪等疏濬土石採售作業。
112年度本府辦理的疏濬作業:
1.蘭陽溪61至63斷面間(牛鬥橋上游)河段疏濬作業。
2.白米溪及上游野溪河段疏濬作業。
3.蘭陽溪14至22斷面間(蘭陽大橋上游至葫蘆堵橋下游間)河段疏濬作業。
4.蘇澳新城溪龍德大橋上游河段河川疏濬作業。
備註:經濟部核定函詳見下列相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