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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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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李彥萩 小姐       資料來源:兵役科       

兵籍調查是徵兵處理四大程序的第一個步驟。

  男生在 18 歲那一年大約10 月間,收到兵籍調查通知書的時候即應進行兵籍調查,內政部役政司為方便役男進行兵籍調查,以免舟車勞頓往返公所辦理調查,已架設線上申報網站(https://www.nca.gov.tw/ris/,請多加利用。

  兵籍調查主要係針對役男資料的建立,除基本資料核對外,對於 家屬、宗教、教育程度、民間專長、健康情形、在學情形及升學 意願等都需要作清楚的確認;另外必須選定徵兵處理通報人 1 人 〔應以役男之戶長、直系尊親屬或配偶為通報人,無通報人者, 應由役男委託同鄉(鎮、市)居住之親友一人擔任之〕,負責役男 各項徵兵處理事項之聯繫。

  依「徵兵規則」第 36 條規定,凡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複檢、 抽籤之役男,都可以依通知書向就讀學校或就業單位申請公假。 凡在 19 歲之年如果沒有接獲兵籍調查通知,或是還沒有接受兵籍 調查的役男,應主動向戶籍地鄉鎮市公所聯繫,以免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被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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